欢迎访问437必赢会员中心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2024暑期社会实践丨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活动纪实(四)

编辑:土木高级账号    发布时间:2024-07-31 16:20    浏览次数:

7月18日,“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踏访陆丰市金厢滨海红色基地周恩来同志渡海处公园,深挖红色基因,强化革命传统与爱国主义教育。

在此次支教过程中,实践团不仅探寻历史足迹,更与新光小学的校长、教师及家长进行深入对话,探讨义务教育阶段的现状与挑战,聆听对孩子们的殷切期望,以此引导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重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青年工作思想,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奋斗姿态,肩负起时代责任,“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在7月18日前往陆丰市金厢滨海红色基地的周恩来同志渡海处公园,探寻红色基因。

1927年10月,周恩来、叶挺和聂荣臻等八一南昌起义军领导人抵达陆丰,周恩来同志却在途中感染疟疾,只能躺在担架上行军。最后,他在叶挺、聂荣臻等人的陪同下来到了金厢镇。在当地群众的掩护下,周恩来同志转移到了时任南塘区委书记的黄秀文家里养病。养病期间,黄秀文为周恩来同志寻医治病,同时紧张地保护周恩来同志的安全。在周恩来同志的病被治好后,黄秀文又驾驶一艘小船,历时一晚将周恩来、叶挺、聂荣臻等人护送到了香港。

这次渡海行动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低潮时期,为了保存和转移革命力量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周恩来等同志的渡海行动,成功地将一批重要的革命领导人和革命火种安全转移到了香港,为后续的革命斗争保留了力量。周恩来同志在渡海过程中展现出的坚定信念和英勇无畏,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屈不挠、勇于斗争的革命意志。

为了纪念周恩来同志在陆丰金厢渡海的这段历史,陆丰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11月将周恩来同志在黄厝寮居住的房屋命名为“周恩来活动居址”,并于1992年4月在洲渚渡海处建立了周恩来同志渡海处纪念碑。

在本次学习活动中,“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一行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站在周恩来同志渡海处纪念碑前,庄严地宣读了入党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在纪念碑周围回响,这不仅是对周恩来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英勇斗争精神的传承,更是实践团成员们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的庄重承诺。

作为必赢官网硕五党支部的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有幸在本次支教活动的开展过程中与同学们一同参访了周恩来渡海处纪念碑。不论是纪念碑上“伟人业绩推人奋进”的寄语,还是沿途涂鸦标有“为人民服务”的建筑,抑或是在陆丰街头随处可见的五星红旗,无一不展现着红色血液于这座城的渗透与传承,更让我切实感受到了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与决心。

——2023级硕士生廖家淇

来到周恩来渡海公园,沿路看到周恩来同志曾经写下的话:“我认的主义一定是不变了,并且很坚定地要为它宣传奔走”,字字句句让我深切感受到革命先驱的坚定信念与无私奉献。周恩来总理的事迹激励我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这也是我们此次前往汕尾新光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目的,我们将这份精神化为行动,用知识为孩子们种下一颗希望的种子,让爱与责任在陆丰这片热土上生根发芽。

——2022级本科生顾玉婷

站在陆丰市周恩来同志渡海处,向山海那边望去,仿佛还能依稀看到周恩来同志1927年乘木船离开金厢、安全抵达香港的身影。此处不仅承载着革命历史的记忆,也成为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场所,让我深感历史的厚重与伟人的风采。周恩来同志的智慧与决心,如同眼前这海域一般深邃而广阔,让我更加坚定了前行的信念,无畏地向茫茫革命大海驶去。

——2023级硕士生冼弟

在支教之余,实践团成员们多次与新光小学的校长、教师、家长进行交流,以此了解新光小学的教育现状,探究教育实践的真谛。

7月23日,实践团成员们与新光小学何云飞校长、洪汉瑞校长、陈清河校长、庄汝超校长、郑建钢主任进行访谈交流。老师们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师生情况、基础设施、日常教学等情况。

在交谈过程中,实践团成员们切身感受到了乡镇小学的办学不易,对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坚守在农村教育事业的一线教师群体产生了崇高的敬意。

每日课程结束,实践团成员们则会在校门口与家长们进行交谈,倾听家长们对此次支教课程的看法与建议。

不论是探寻红色基地,还是与新光小学校长、家长的交谈,“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的成员们都对陆丰市东海镇这片土地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段为期七天的支教经历,也让每一位实践团成员深刻意识到“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意义所在。

上一条:2024暑期社会实践丨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活动纪实(五)

下一条:2024暑期社会实践丨砼心相伴支教实践团活动纪实(三)

关闭

地址:437必赢会员中心沧海校区致工楼        管理员信箱:450410031@qq.com

Copyright © 437必赢会员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粤ICP备11018045号-7 深公网安备4403300900556